答:參照國家標準《翻譯服務規(guī)范第1部分:筆譯》,筆譯通常以中文計字,電子文檔以WORD菜單之“工具欄”中“字數統計”項下的“字符數(不計空格)”為準,不足一千字的部分按一千字計算。非電子文檔采用版面計字:以排版版面每行字數乘以全部實有的行數計算,不足一行或占行題目的,按一行計算。
證件翻譯(如身份證、戶口本、駕駛證、營業(yè)執(zhí)照、公證材料、原產地證明、裝箱單等)按份數計費。
對于外譯中文檔,成都博雅可根據行業(yè)經驗為客戶預估譯文字數,使客戶做到心中有數;翻譯工作結束后,按實際完成字數與客戶結算。 |